今年秋季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日起展开。省教育厅昨日发出通知称,福建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受理2008年秋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,受理期限于11月15日截止。据了解,2008年秋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福州区域指定2所体检医院,分别是福州市第一医院和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。
通知指出,各高校申请人必须提供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,由申请人所在高校于11月15日前报福建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,逾期将不予受理。高校行政人员、教辅人员不能认定高校教师资格;在广播电视大学分校以及工作站(辅导站)中未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,不能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。
受省教育厅委托,福州大学等11所高校负责认定本校在职人员和拟聘人员的高校教师资格,认定工作的时间由学校自行安排,但必须与省教育厅安排的认定工作时间相衔接,并将申报材料于11月25日前报福建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。
(记者 许含宇)